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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今年的415协议很可怕的”的再说明 http://www.gter.net 2003-4-17 12:31:31 寄托天下 作者:Pinn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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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在某一天同时有两个学校不事先发出通知用快件寄出Offer(包括I-20表),那你肯 定在某一段时间内在SEVIS系统中拥有两份以上的I-20记录了,然后你选择了其中的一个学 校,把不要的I-20寄回去,肯定一点事都没有。 结论,只要不违反4.15协议,能够按规定把多余的I-20寄回相应学校,是完全不怕曾经拥有 过两份以上的I-20表。 再说了,即便你把不要的I-20表寄回去,学校完全可能因为疏忽或者懒惰不去删除该校输入 的和你有关的I-20表记录。或者可能在寄送过程中信笺丢失。因此即便是签证的时候SEVIS系 统中现实你拥有两份以上的I-20,并不以意味着你接受过两份Offer,或者违背诚信原则等 等。 一个有把握但不敢完全确定的结论:你在签证的时候,SEVIS系统显示你拥有两份I-20表,也 是不怕的。 问题:难道可以违反4.15协议? 答案:不可以!违反的人会失去Offer——各校之间有通报机制。但是由研究生院联盟卡,不 是由签证官卡。 问题:前几天一篇关于PSU反悔的文章似乎说什么会影响签证机会? 答案:有可能,因为该学生反悔。不过拥有两份以上的I-20表并不意味着该学生反悔或者同 时接受两份Offer。两件事不相关。 其实SEVIS系统主要功能是追踪学生进入美国之后的活动,不会多管闲事说学生拥有过几份I- 20表,或者正拥有几份I-20表。因为拥有过几份I-20表,或者正拥有几份I-20表有可能是学 校的愿意,也可能是学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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