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与签证

http://www.gter.net 2002-10-30 15:24:01 寄托天下  作者:happy_2000cat laoxiao

 

我二签在沈阳的时候碰到一个女孩是签访问交流,她户口在北京,工作在大连,所以她一签
在北京被据,签证官要她回沈阳签。
她在沈阳签证的时候,我排在她的后面,所以签证官问她问题,我听得很清楚,沈阳签证官
就问她问什么要跑到北京一签,她说以为户口在那就在那签,签证官说这是错误的,是工作
在哪就在所属领馆签,后来签证关怀疑她第一次到北京时要骗取签证,二签也把她给据了!
希望这个信息能对有相同问题的人有所帮助! 

还有就是护照和签证是两码事,护照是中国政府颁发的,而签证是美国政府颁发的,
护照是中国政府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签证是美国驻中国领事馆要求在工作所在管辖
区的领事馆办理!
希望大家能明确这一点,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给领事馆咨询,不要自己无端猜
测!

————————————————————————————
回复兼说明 
先引用一段话,以上海为例:
from: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sa/c/index.html

“您如果居住或工作的地方属于上海领事馆的领事区,并打算在美国从事旅游、学习、参加
会议或在美短期工作,您可以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上海领事馆领区范围包括上
海、浙江、江苏和安徽。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在您面谈结束后,稍作等候就可以得到签
证。若想查询有关非移民签证中最常见的问题,请参阅“常见问题”一栏。您如果居住在贵
州、四川、云南、西藏或重庆,请点击这里[指成都领馆] .您如果居住在辽宁、吉林或黑龙
江,请点击这里[指沈阳领馆]。您如果居住在北京、天津、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
夏、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或江西请点击 这里[指北京使馆]。您如
果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或广西,请与美国驻广州总领馆联系。”

“非出不可”的情况,我以前看帖子,没见过类似的例子:-(

1. 我见的关于“跨区”的例子,许多签经里都有谈到,有时签证官会问“你的户口在哪里?
你为什么要到xxx来签证?”经典问题里也有这么一问,让你解释“跨区”的原因和理由。一
般的例子是:假如户口在辽宁,到上海去签证,有上海辖区的暂住证和工作证明“表明居住
和工作”在上海辖区,但属于典型的“跨区”。上海要求暂住证至少3个月以上,我所在实验
室在6月有一位跨区上海成功,回来如是说。并且,进入使馆交材料时,中方工作人员往往是
根据你的户口所在地和使馆的辖区是否一致而决定是否划出标记表明是否属于跨区!没有说
看“工作地”的哦!诸多签经里都有详细的描述。而且VO的对话里,有这样的“你的户口在
哪里?你应该到xxx去签证。”这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嘛!

2. happy_2000cat说的例子,以前在帖子里的确没见过。:-)
我看的签经,大多是即将毕业或刚毕业的学生;工作较长时间的且发贴说“跨区”的...有一
些,但没深刻印象,一定好好再温习温习;

3. 记得看过这样的签经:在新加坡拿硕士后,到美国去拿博士,去签,VO说,你是中国人,
应该回中国去签证,经过辩解,还是在新加坡拿到签证;也有辩解不成,被拒。借鉴徐小平
的理论:问题的关键全在去签证的人,不在签证官!又有一例,中国学生在韩国的签证失败
问题,在《签证哲学》做例子分析;

4. 按我的理解:即使有在新加坡的学生要转道美国,是不是有规定说一定得回中国签证呢?
就算有吧,可是有人就获得签证,有人因此悲剧,恐怕也有人根本没接这样的招!接下来继
续过招,然后悲剧。VO的理由是“你应该回去签。”是吗?要这样,早可以拒嘛!其实找个
理由或借口而已。

5. 新加坡是个国家哦!有人西西的说...

6. 我知道。既然“跨国”签证都有如彼三种可能,为什么在国内就不会有类似的可能呢?即
特殊个案的可能性。

7. 回到网友“非出不可 ”例子。他的户口在贵州,护照必须在贵州办,这个没疑义;他在
深圳工作,问题是:到成都签证,算不算跨区?到广州签证,算不算跨区?

8. 按使馆文字的解释“居住或工作”都可以,不算跨区。但对于工作多久并无明确说明。同
样对要求居住多久也没有说明。一般的观点,如果大学(在东北上的学)毕业,分配到上海
工作,户口迁到上海,那么,即使只工作一个月,去签证,VO是绝对不会说是跨区的。“没
有工作照样签”的签经也见过的,典型的是以居住地为基础。如果他没有工作也“跨区”,
是既不“居住”在辖区也不“工作”在辖区,没理由。如此说来,根据“工作地”来划分并
不绝对!我见过的签经里,暂住证表明时间达6个月甚至过1年的都有,仍算“跨区”。新问
题是:居住或工作究竟多长时间,才不算跨区呢?

9.happy_2000cat说的例子,那位小姐在大连工作多长时间?是否和“非出不可”有可比较
性呢?

10.此点纯属小人之心:VO存心(可恶的VO)拒签那位小姐,恰好找了“户口”和“跨区”的
理由。不信你看:北京的VO说,你工作在东北,你该回到沈阳签证;沈阳的说,谁说的?好
象是哦。那你为什么还去北京?FT,他们两个都是签证官啦!不能互相拆台吧?沈阳的VO骂
北京的那个VO是驴,北京的VO骂沈阳的傻B,到底还是让中国人夹在中间无措又受气委屈!再
套用徐小平理论:问题出在那位小姐身上,VO只是恰好找了个借口!

11.我不是签证专家,所看签经也有限,表述可能有些不确切的地方,但绝不是无端猜测;我
个人认为到成都是正常签证,到广州算跨区;

12.当然,有那位高人来解释?帮帮“非出不可”!

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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